2007年2月22日 星期四

金軒排骨


逛完食玩展直接就到新光三越南西店的地下美食街用餐了!
逛了很久,最後這個人潮最多的金軒排骨最吸引人!
點一份排骨套餐來品嘗,130元!



這種台式豬排還是有其迷人之處。
50年的老店,選用溫體黑豬肉製作豬排,外層酥酥的口感,咬起來豬排很多汁,搭配香噴噴的滷肉飯,這款滋味真迷人啊!

2 意見:

匿名 提到...

由於金園排骨的商標問題延續這片排骨老滋味,讓原始金園股東紛紛將商標移轉,繼續傳承老一代老牌排骨店的滋味,在配上酸酸甜甜的小黃瓜滋味。使得將原址(台北市峨嵋街6巷4號,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右巷)2331-2119更名為金軒排骨繼續服務!!

2009.01.09 中國時報
公平會的一份處罰 揭露「金園排骨」的真正傳人
唐鎮宇/台北報導
 公平會的兩份處罰,意外掀起誰才是「金園排骨」的真正嫡傳。桃園「金園排骨」的南港分店,與西門町峨嵋街的「金軒排骨」於新光三越、環亞百貨的分店,昨雙雙因打著「西門町五十年老店」,被公平會認定「商品品質內容虛偽不實」,分別裁罰十五萬與廿萬。但是過去紅極一時、連總統馬英九都讚不絕口的「西門町五十年老店金園排骨」的真正傳人,事實上可能兩家都是!
 桃園「金園排骨」的負責人陳秋鈴,十年前曾是西門町金園排骨創始店的桃園加盟商。陳秋鈴說,最原始的西門町老店在創辦人胡陳金老太太丈夫過世後就已經收起來,後來胡陳金的兒子與人發生債務糾紛,「金園排骨」的商標被假扣押後,她才輾轉將商標買下。
 陳秋鈴說,十年前加盟時她就取得「配方買賣同意書」,取得商標權後,她就向台北打著金園排骨的店家逐一溝通,要求若繼續使用該名就必須支付權利金。她說,有些店老闆都已經一把年紀了,「我沒有要逼他們活不下去」,只要改名她就不會要求侵權賠償,「我只是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已。」
 得知加盟店因為「廣告不實」被罰卅五萬,金軒排骨負責人張美霞大喊「我真的是有苦沒處講!」
 張美霞說,她十幾歲時就跟在西門町金園排骨創始店當小學徒,跟著胡老太太一塊一塊的拍打排骨。廿五年前,她用五十萬的合夥金在老店旁開了一家分店(現峨嵋街)後就一直經營到現在,「可以說是胡老太太的得意弟子!」
 沒想到桃園金園排骨取得商標後,要向他們收取商標使用金,張美霞說,過去金園排骨在西門町紅極一時時,做生意都忙不過來,「誰會想到商標註冊權」,「說起來商標我這個股東也有一部份才對」。她無法理解,只是做做小生意的人,而且是真的從胡老太太手中傳承排骨料理手藝,為什麼好端端的會突然「侵權」?
 後來為了息事寧人,張美霞去年八月乾脆將店名改為「金軒排骨」,沒想到後來桃園金園排骨找分店的小毛病向公平會檢舉,她才會反過來檢舉桃園金園排骨的南港分店。

Ella 提到...

親愛的網友:

現在想吃到"金軒排骨"的話,

只有在 西門町(台北市峨嵋街6巷4號。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右巷內)2331-2119 和環亞百貨美食街。

請繼續支持"金軒排骨"傳承排骨老店的好滋味!!